對於因公受傷失能、犧牲或病故人員的家屬給予精神上的安慰,以及物質上的資助。[例]社會應更加重視公安問題,因為再多的撫卹都換不回寶貴的生命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對於因公受傷或殘廢的人員,或因公犧牲以及病故人員的家屬進行安慰並給予物質幫助。《三國演義》第九六回:「將謖家小加意撫卹,按月給與祿米。」也作「撫恤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文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