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掌管理。[例]操持家務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握持。《漢書.卷五四.蘇建傳》:「杖漢節牧羊,臥起操持,節旄盡落。」《太平廣記.卷三四七.曾季衡》:「此物雖非珍異,但貴其名如意,願長在玉手操持耳。」
運用、操作。《北史.卷六三.蘇綽傳》:「但能操持農器者,皆令就田,墾發以時,勿失其所。」唐.杜甫〈奉贈鮮于京兆二十韻〉:「脫略磻溪釣,操持郢匠斤。」
執掌、管理。《管子.版法解》:「凡法事者,操持不可不正,操持不正,則聽治不公。」《紅樓夢》第一六回:「賈璉遂問別後家中的諸事,又謝鳳姐的操持勞務。」
操守。唐.杜甫〈東津送韋諷攝閬州錄事〉詩:「推薦非承之,操持必去嫌。」唐.韓愈〈答崔立之書〉:「顛頓狼狽,失其所操持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