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君位。以君主的名分,代行君主的職務。《舊唐書.卷一八九.儒學傳下.祝欽明傳》:「若王有故不預,則攝位。」《警世通言.卷一七.鈍秀才一朝交泰》:「其年天順爺爺正遇『土木之變』,皇太后權請郕王攝位,改元景泰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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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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