獲得好處。
法律上指所有權或用益權人,依法取得其物所產之利益,稱為「收益」。如房主所收的房租、農夫所獲的農作物等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資料來自moedict-data-twbl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