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恐來不及補救過失。《戰國策.秦策二》:「若死者有知,先王之積怒之日久矣,太后救過不贍,何暇乃私魏醜夫乎?」《史記.卷一二二.酷吏傳.太史公曰》:「九卿碌碌奉其官,救過不贍,何暇論繩墨之外乎!」也作「救過不給」、「救過不暇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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