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刑法。置人於鐵砧上,以斧砍之。斧質指誅戮之事。《漢書.卷三一.陳勝項籍傳》:「將軍何不還兵與諸侯為從,南面稱孤?孰與身伏斧質,妻子為戮乎?」也作「斧鑕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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