喪服的制度。以情誼的親疏,分斬衰、齊衰、大功、小功、緦麻五等。晉.陶淵明〈祭程氏妹文〉:「維晉義熙三年五月甲辰,程氏妹服制再周,淵明以年少之奠,俛而酹之。」
衣服器用的制定和式樣。《漢書.卷九八.元后傳》:「變更正朔服制,亦當自更作璽,傳之萬世,何用此亡國不祥璽為,而欲求之?」《南史.卷二二.列傳.王曇首》:「時朝儀草創,衣服制則,未有定準。」
指服喪。明.高明《汲古閣本琵琶記》第四二齣:「今大人服制已滿,況天朝恩典,禮當從吉。」清.潘榮陛《帝京歲時紀勝.正月.禁忌》:「服制之家不登賀,不立門簿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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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日)有關衣服ê規則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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