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稱凡未入九品的官吏為「未入流」。《明史.卷七二.職官志一》:「凡文官之品九,品有正從,為級一十八。不及九品曰未入流。」後比喻為未達到水準。如:「他的作品根本未入流。」也作「不入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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