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
前科。指曾受科刑判決的紀錄。
有案底ū àn-té有前科
有案底
ū àn-té
有前科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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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moedict-data-twblg
以前裁判ê記錄。
前科。
(2) 有案底--ê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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