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人死得有意義有價值。《魏書.卷七八.張普惠傳》:「人生有死,死得其所,夫復何恨。」明.朱鼎《玉鏡臺記》第二六齣:「人生自古誰無死,只要死得其所,吾復何恨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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