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人、俑或器物等陪同死者下葬。《禮記.檀弓下》:「陳子車死於衛,其妻與其家大夫謀以殉葬。」《宋史.卷四七四.姦臣傳四.賈似道傳》:「聞余玠有玉帶,求之,已殉葬矣!發其塚取之。」也作「陪葬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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