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照、援例,拿以往的例子相比擬。
同類的二數量相除為比,此二數相比等於彼二數相比,則四數成為比例。如12:4=3:1。
比較同類數量的倍數關係,其中一數是另一數的幾倍或幾分之幾。
事物在整體中所占的分量。
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202302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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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日)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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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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