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絲線時,不先找出頭緒,以致越理越亂。比喻行事不得要領,反而越做越糟。唐.馮用之〈權論〉:「不可施而施,則禮義如說河濟渴矣;不可威而威,則刑名如治絲而棼矣。」也作「治絲益棼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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