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炮來發射的彈藥。由彈頭、藥筒、引信、發射藥、底火等構成。依其用途可分為穿甲彈、爆破彈、燃燒彈、煙幕彈等。[例]八二三炮戰時,金門幾乎每寸土地都曾被炮彈炸射過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通稱炮的子彈。
以炮來發射的彈藥。由彈頭、藥筒、引信、發射藥、底火等構成。依其用途可分為穿甲彈、爆破彈、燃燒彈、煙幕彈等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《台文華文線頂辭典》採 CC BY-SA 4.0 公開授權。
感謝 Iûⁿ Ún-giân(楊允言)教授提供資料予 ChhoeTaigi 計畫公開授權,使 Kemdict 得以利用。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。
名
泛稱炮的子彈。用炮來發射的彈藥。由彈頭、藥筒、引信、發射藥、底火等構成。依用途可分成爆破彈、燃燒彈、煙幕彈等。
金門菜刀係用炮彈析做个。金門菜刀是用炮彈片做的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