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在地上畫圈作為監獄,使犯人站立圈中以示懲罰。《漢書.卷五一.路溫舒傳》:「畫地為獄,議不入;刻木為吏,期不對。」後用以比喻只准在所限定的範圍中活動。也作「畫地為牢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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