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鋪發給典當物品者的憑據,可憑它贖回所押當的東西。[例]他湊足了錢,拿著當票去當鋪把玉鐲子贖了回來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當鋪發給典當物品者的憑據,可憑它贖回所押當的東西。《紅樓夢》第五七回:「一語未了,忽見湘雲走來,手裡拿著一張當票。」也作「當票子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名詞]當鋪發給典當物品的人的單據,可憑它贖回所押當的東西。
當票若無去,你的金鍊仔就提袂轉來矣。 Tǹg-phiò nā bô--khì, lí ê kim-liān-á tō the̍h bē tńg--lâi--ah. (當票如果不見了,你的金項鍊就要不回來了。)
當票若無去,你的金鍊仔就提袂轉來矣。
Tǹg-phiò nā bô--khì, lí ê kim-liān-á tō the̍h bē tńg--lâi--ah.
(當票如果不見了,你的金項鍊就要不回來了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質押ê單據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