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詞。古代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。說法不一,十二畝稱為畹,或三十畝稱為畹。[例]余既滋蘭之九畹兮,又樹蕙之百畝。(《楚辭.屈原.離騷》)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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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
量詞。舊時計算土地面積的單位。說法不一,十二畝稱為「畹」,或三十畝稱為「畹」。《說文解字.田部》:「畹,田三十畝也。」《楚辭.屈原.離騷》:「余既滋蘭之九畹兮,又樹蕙之百畝。」漢.王逸.注:「十二畝為畹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