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於朝堂外懸蕔,百姓若有諫議或冤屈要上達,即可擊鼓以申。《晉書.卷三.武帝紀》:「西平人麴路伐登聞鼓,言多袄謗,有司奏棄市。」元.無名氏《陳州糶米》第一折:「任從他賊醜生,百般家著智能,遍衙門告不成,也還要上登聞將怨鼓鳴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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