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睛掛著平斗的木概,看到別人的東西就想要。用來形容人過於貪心。以前用「斗」來測量穀物豆類等東西的份量,斗概是一長形木條,用來把斗口高出的部分撥平以得到準確的量。販售商人的習慣是只往內撥、不往外撥,有招財之意。所以用眼睛掛著斗概,來比喻想把別人的東西納為己有的貪婪心態。
阿明共阿兄討拄買來的四秀仔,閣共阿姊討比賽贏來的獎品,就去予阿媽共罵講「目睭掛斗概,看人物就愛」。
A-bîng kā a-hiann thó tú bé--lâi ê sì-siù-á, koh kā a-tsí thó pí-sài iânn--lâi ê tsióng-phín, tō khì hōo a-má kā mē kóng “ba̍k-tsiu kuà táu-kài, khuànn lâng mi̍h tō ài”.
(阿明向哥哥要剛買來的零食,又向姊姊要比賽贏得的獎品,所以就被祖母斥責「眼睛掛著平斗的木概,看到別人的東西就想要」。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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