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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轄市


# 國語辭典簡編本

直轄市

  1.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的都市。如臺北市、高雄市。
    [例]臺北市在民國五十六年正式升格為直轄市。

#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
直轄市

  1. 由中央直接管轄的都市,為我國第一層級地方自治團體。凡人口數達一百二十五萬,且於政治、經濟、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,得報行政院核定設直轄市。目前我國有臺北市、新北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桃園市六個直轄市。也稱為「院轄市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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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轄市

[華語] 直轄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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