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宴客或集會時,用以通知時間、地點的書柬。書柬上按被邀請者的身分、地位排列,派人依序通知,而被邀請者則於自己名下,簽寫「知」或「謝」以表示是否參加。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回:「於是寫了知單,共請了一十二位,叫人分頭去請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二回:「今兒請的是幾位客呀?我簡直的沒瞧見知單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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