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土神和穀神。後用來泛稱國家。[例]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(《孟子.盡心下》)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本指土神和穀神。《書經.太甲上》:「社稷宗廟,罔不祇肅。」《三國演義》第三回:「天子為萬民之主,無威儀不可以奉宗廟社稷。」因社稷為帝王所祭拜,後用來泛稱國家。《禮記.檀弓下》:「能執干戈以衛社稷,雖欲勿殤也,不亦可乎?」明.王世貞《鳴鳳記》第一四齣:「食人之祿,當分人之憂,苟利社稷,死生以之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文)天子祭拜ê神kap五穀之神。
國家,江山。
(1) 社稷壇。(2) 社稷安如泰山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