敬遵、敬從。《福惠全書.卷五.蒞任部.詳文贅說》:「勒令追解,自應祗遵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