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定例分派捐款斂財。《元史.卷二四.仁宗本紀一》:「吾慮衛士不法、胥吏科斂,重為民困。」《水滸傳》第一二回:「天漢州橋那幾個大戶,科斂些銀兩錢物,等候楊志到來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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