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女於君王。《禮記.曲禮下》:「納女,於天子曰『備百姓』;於國君曰『備酒漿』;於大夫曰『備掃灑』。」清.顧炎武《日知錄.卷一七.納女》:「古之士大夫以納女後宮為恥,今人則以為榮矣!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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