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子審己度人,以同理心替人設想,使人我之間,各得其宜。《禮記.大學》:「所惡於上,毋以使下;所惡於下,毋以事上;所惡於前,毋以先後;所惡於後,毋以從前;所惡於右,毋以交於左;所惡於左,毋以交於右,此之謂絜矩之道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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