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婦人的封號。始於晉朝,唐朝時封五品官母、妻為「縣君」,宋、元沿置。至明清兩朝為宗室女子的稱號,位次於郡主、縣主。在小說中多為高級官員的母親或妻子的通稱。元.鄭光祖《倩女離魂》第二折:「我若得了官,你便是夫人縣君也。」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一四:「官人既然與縣君往來,須辦些壽禮去與縣君作賀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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