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違法或所犯罪行的情況,所定出的犯罪名稱。[例]那個人在遊行活動中滋事,而以妨害公務的罪名被起訴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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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根據違法或所犯罪惡的事實,所判定的犯罪名稱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:「那烏龜買良為娼,問了應得罪名,連姜秀才前程都問革了。」《文明小史》第四回:「就是殺了黃舉人,我這個罪名也耽不起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(臺華共同詞,無義項)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罪ê名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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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
根據犯罪的事實,而判定的犯罪名稱。
佢分法官判有期徒刑十年,罪名係㓾人。他給法官判有期徒刑十年,罪名是殺人。
《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》版本編號:11104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