聯合國為維持國際和平、安全所設置的機構。由五個常任理事國及由大會選舉的十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。除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紛爭外,並對侵略國實施經濟及武力制裁的權利。簡稱為「安全理事會」。縮稱為「安理會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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