舞弄文字技巧,指歪曲法律條文。語出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列傳》。 △「舞文弄墨」
01.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傳》:「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偽書,不避刀鋸之誅者,沒於賂遺也。」(源) 02.南朝梁.沈約〈授蔡法度廷尉制〉:「州郡姦吏,恣其取捨,舞文弄法,非止一塗。」 03.《北齊書.卷六.孝昭帝紀》:「又以廷尉、中丞,執法所在,繩違按罪,不得舞文弄法。」 04.唐.吳兢《貞觀政要.卷三.君臣鑒戒》:「任以大官,求其細過,刀筆之吏,順旨承風,舞文弄法,曲成其罪。」 05.宋.楊萬里《誠齋詩話》:「『令德光乎洛誦,康功茂乎岐昌』,則以洛誦為成王矣,蓋成王名誦而卜洛故也。此文人之舞文弄法者也。」 06.明.沈鯨《雙珠記》第一四齣:「舞文弄法多姦詭,忽聞訪察怕如雷。」
指歪曲法律條文。
參考詞語:「侮文弄法、弄法舞文、舞文巧法、舞文玩法」
舞、弄,玩弄。法,法令條文。「舞文弄法」,這句成語出自《史記.卷一二九.貨殖列傳》,意思是玩弄文字技巧,以歪曲法律條文的原意。〈貨殖列傳〉講述的是經濟思想,強調農、工、商的重要性,積極的生產和交易行為,得以累積個人財富,也是促進社會進步繁榮的原動力。列舉如歌伎、游閑公子、醫生、兵吏等各行各業致力追求財富的方式。以兵吏為例,他們為了追求個人財富,舞弄文字技巧歪曲擾亂法律條文,盜刻印章偽造文書,不怕刑罰加身,只為貪圖他人賄賂的豐厚錢財。後來「舞文弄法」被用來指舞弄文字技巧,歪曲法律條文。如南朝梁沈約〈授蔡法度廷尉制〉:「州郡姦吏,恣其取捨,舞文弄法,非止一塗。」,指出州郡的姦吏任意妄為,玩弄文字以擾亂法律秩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