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柴薪燒盡了,而火種仍可留傳。語本《莊子.養生主》:「指窮於為薪,火傳也,不知其盡也。」後比喻師生授受不絕、傳承綿延不盡,世代相傳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五四回:「風流雲散,賢豪才色總成空;薪盡火傳,工匠市廛都有韻。」也作「薪火相傳」、「薪傳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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