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衡命令之可行而後行。《史記.卷六二.管晏傳》:「國有道,即順命;無道,即衡命。」唐.張守節.正義:「衡,秤也。謂國無道則制秤量之,可行即行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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