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諛獻媚以討好別人。《史記.卷三○.平準書》:「自是之後,有腹誹之法(比),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