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詞。計算頻率的單位。指每秒振動一次為一赫茲。簡稱為「赫」。[英]Hertz[例]五十赫茲[△] 赫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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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人名:(1)(Heinrich Rudolph Hertz,西元1857~1894)德國物理學家。證實光波與電磁波相同,證明了馬克士威的電磁理論,建立後來無線電發明的基礎,故學者稱電磁波為赫茲波。(2)(Gustav Hertz,西元1887~?)德國物理學家。與夫然克氏用電子撞擊原子,證實波耳原子理論,獲西元一九二五年諾貝爾物理學獎。
量詞。計算頻率的單位。為英語hertz的音譯。指每秒振動一次為一赫茲,簡稱為「赫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