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處表演雜耍以維生的街頭賣藝人。元.周密《武林舊事.卷三.西湖遊幸》:「至于吹彈、舞拍、雜劇、……水爆、風箏,不可指數,總謂之『趕趁人』,蓋耳目不暇給焉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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