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間經濟關係的條約。有一定的期限,其內容大概包括六項:一、通商航海的自由。二、商民有居住、旅行、營業和保有財產的自由。三、納稅和其他義務。四、關稅。五、最惠國條款。六、特殊事項的約定。狹義上的解釋為國際間通商關係的條約。簡稱為「商約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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