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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舉權


選舉權

  1. 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之一。即年滿二十歲的人民,有依法直接選舉各級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權利

  2. 各類團體的成員選舉領導人員或代表的權利。

選舉權

  1. 人民有依法直接選舉各級民意代表及官吏的權利

  2. 各類團體的成員選舉領導人員或代表的權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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