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紹興十四年(西元1144)井憲孟為四川漕,命眉山刊行七史(宋、齊、梁、陳、魏、北齊、北周書),稱為「蜀大字本」,每半頁九行,每行十八字。到了元朝,大部分印版已模糊、極不整飭,著錄家稱之為「邋遢本」。其版至清嘉慶年間,被焚毀於南京。或讀為ㄌㄚ ㄊㄚˋ ㄅㄣˇ lā tà běn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