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閩地區一級古蹟。位於金門後埔街上。創建於清嘉慶年間。為表揚振威將軍邱志仁妻許氏含辛茹苦撫養子嗣,潔身守寡二十多年的貞德而建。由許氏的兒子,當時官拜浙江提督的邱良功上奏朝廷,請准旌表建坊,因而此坊上端正中鑲有石雕聖旨匾。此坊高約十一公尺,石材極佳,造形、雕刻精巧卓越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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