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用於軍事徵發的兵符。銅製虎形,分為左右兩半,右符留在京師,左符分給郡守。《史記.卷一○.孝文本紀》:「初與郡國守相為銅虎符、竹使符。」南朝宋.裴駰.集解:「應劭曰:『銅虎符第一至第五,國家當發兵,遣使者至郡合符,符合乃聽受之。』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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