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
褊狹。《集韻.去聲.怪韻》:「韰,陿也。」《文選.左思.魏都賦》:「風俗以韰果為嫿,人物以戕害為藝。」唐.李善.注:「應劭曰:『韰,狹也。』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0327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