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韻學上指將韻腹和韻尾相同或相近的韻,歸併分類,稱為「韻攝」。如四聲等子把廣韻二百零六韻歸併為十六攝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