賜給、發給。[例]頒獎、頒發
宣布、公布。[例]頒布、部頒課程標準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0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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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動
賜給、發給。如:「頒獎」、「頒發」。《文選.潘岳.馬汧督誄》:「司勛頒爵,亦兆後昆。」《宋史.卷三六五.岳飛傳》:「凡有頒犒,均給軍吏,秋毫不私。」
宣布、公布。如:「頒布」、「部頒課程標準」。《禮記.明堂位》:「頒度量而天下大服。」《文選.張衡.東京賦》:「乃營三宮,布教頒常。」
形
黑白相間。通「斑」。如:「頭髮頒白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03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