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平列連用的單字、詞語之間,或標示條列次序的文字之後,其符號為「、」。如今天媽媽買了魚、肉、雞蛋、青菜、水果。[例]這段文章舉出各項例子,可以用頓號將它們分開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12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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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一種標點符號。用在句中語氣需要稍微停頓的地方,以隔斷連用而並列的同類詞,或標明數目節位和次序,其形式為「、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12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