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回、拿回。[例]她到警察局領回上個月被扒走的錢包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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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回、拿回。如:「她到警察局領回上個月被扒走的錢包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