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養廉潔的心。《宋史.卷一七二.職官志十二》:「諸路職官各有職田,所以養廉也。」《金史.卷八一.伯德特离補傳》:「俸祿已足養廉,衣食之外,何用蓄積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© 中華民國教育部 (Ministry of Education, R.O.C.)
使用說明
(文)獎勵清廉官員ê賞金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以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Sio-kâng方式分享 3.0 台灣 (CC BY-NC-SA 3.0 TW) 授權
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台文版原始網站;台文版原 GitHub 儲存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