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留下來的功業。《史記.卷一一四.東越傳》太史公曰:「由此知越世世為公侯矣。蓋禹之餘烈也。」《文選.賈誼.過秦論》:「及至始皇,奮六世之餘烈。」
遺留的禍害。《漢書.卷五八.公孫弘傳》:「若湯之旱,則桀之餘烈也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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