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西元1970年代中,在紐約和倫敦出現的搖滾舞風。後來轉指一個特定的族群,大多剃光頭髮或著奇裝異服;在音樂上則延續野性的搖滾型態,以歌和音樂來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和攻擊。龐克的原文有流氓少年、蠢話之意。[英]punk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408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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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本指西元一九七○年代中,在紐約和倫敦出現的搖滾舞風。為英文punk的音譯。後來轉指一個特定的族群,大多剃光頭髮或著奇裝異服;在音樂上則延續野性的搖滾型態,以歌和音樂來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和攻擊。龐克的原文有流氓少年、蠢話之意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9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