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時法律規定可以免除刑罰的三種人:幼弱、老耄、蠢愚。亦指第三類可以免除刑罰的人。《周禮.秋官.司刺》:「司刺掌三刺、三宥、三赦之法,以贊司寇聽獄訟,……,壹赦曰幼弱,再赦曰老耄,三赦曰蠢愚。」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403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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