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半一時至正午十二時。一般則以清晨至正午十二時為上午。[例]明天上午,爸爸將帶我們去動物園玩。
《國語辭典簡編本》版本編號:2014_202512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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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說明
夜半一時至正午十二時。一般則以清晨至正午十二時為上午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七回:「到上午同喫了飯,又拿出書來看看,一會又閒坐著喫茶。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一七回:「幸得過了一夜,第二天上午,早就到了上海了。」也稱為「上半天」。
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版本編號:2015_20251229
[時間詞]清晨到中午之間。
《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》資料取得日期:20251219
午前,早起時。
《台日大辭典台語譯本》
原作者:小川尚義
台文翻譯kap編修:Lîm Chùn-io̍k(林俊育)長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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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自 ChhoeTaigi 的字詞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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